公民享有姓名权,有决定、变更自己姓名的权利。姓名是一个人的身份标志,如果对自己名字不满意的,可以申请改名。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有关于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希望你喜欢。
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
法律分析:1.写更名申请,到街道办或者单位开具证明,如果是学生需要学校出具证明。
2.准备好本人书面申请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能够证明变更姓名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到自己的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申请变更姓名,填写一份变更姓名申请表,盖户籍专用章、片区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3.到县级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签字确认后到市级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进行签字,如果未满16周岁则不需要到市里进行签字。
4.回到户籍所在地,将所有的材料上交,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改名字需要手续有:
1、提出变更登记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的,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户籍登记机关依法审查申请材料;
3、符合条件的,核准变更,发给新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现在改名字具备的条件:
(一)名字粗俗、怪异的;
(二)名字难认、难写的;
(三)名字可能造成性别混淆或者误解的;
(四)公民出家或者出家人还俗,变更为法名、道名或者原姓名的;
(五)与声名狼藉人员姓名相同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公民申请变更姓名的,应当提供变更理由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调查核实,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给予更改。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法律分析:我国法律也规定了成年人也可以依法更改姓名,而不区分是否是成年人。所以,成年人申请依法更改姓名被拒绝,或者限制姓名所引用的文字,从法理上来说,都是侵犯了公民的姓名权,公民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合法的姓名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