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名字要去户口登记机关改。变更户口姓名的规定: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小孩上学后想改名字手续,希望可以提供给大家进行参考和借鉴。
小孩上学后想改名字手续
(一)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
(二)父母离异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需提供离婚证明手续,并经父、母双方写出协议书签字同意。
(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四)属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准予变更证明,属在校学生的,应提交所在学校准予变更证明,无单位的需由户口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_在证明上签署意见,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字,不需打印变更更正表,由主管所长审批后直接在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办大厅审核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规定更改姓名所需:
1、本人申请(未成年人由父母写申请),用A4纸、钢笔书写,注明“改名后,所有法律责任及后果由本人自己承担”;
2、工作单位证明(无工作单位的到社区盖章)(未成年人读书的由学校盖章);
3、未成年人父母双方需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或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协议书)、小孩出生证复印件到现场签字;
4、年满16周岁的需要社区_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要到场采集信息;
5、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一)标题为“姓名变更申请书”;
(二)写明改名字当事人的基本信息;
(三)写明改名字的理由;
(四)申请人本人签字并注明日期。
变更姓名的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可以的,但只能改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有影响,但是影响不大。越早改影响越小。具体手续是:要到住所地公安分局户口卡窗口更改姓名,领取申请表,并提供所需资料,经批准后即可更改姓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